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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出省要求 法律问题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法律分析:

根据目前广东省本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广东省对出省核酸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

广州市和佛山市自7月3日零时起,取消“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省”的管控措施。

广东省内除深圳市、东莞市外的其他地市,自7月3日零时起,取消“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省”的管控措施。

法律依据: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

一、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工作。严格按国家、省的要求实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落实入境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规范集中隔离场所管理要求,请从广州地区口岸入境人员配合落实口岸检疫、闭环转运、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后社区健康监测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口岸工作人员要强化管理、规范操作,特别是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实行集中居住、“两点一线”管理。坚持“人物同防”,严格进口货物的检测和消杀,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等措施。

二、毫不放松抓好社区防控。健全市、区、街镇、社区(村)各级防护网络,巩固完善社区“三人小组”常态化运作机制。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封控管理区域旅居史人员,解除集中隔离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如实报告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社区“三人小组”开展落地排查、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管理、核酸检测等措施。健康码为“黄码”人员应及时按要求接受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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