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佳旅游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刑法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够成该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Copyright © 2019- shangjiatan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