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西洋公约的解释是:⒈ 简称“北约”。由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葡萄牙、丹麦、挪威、冰岛等国于1949年4月在华盛顿签署的政治军事同盟条约。同年8月生效,北大西洋公约组织随之成立,总部设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后希腊、土耳其、联邦德国、西班牙相继加入。公约规定:当某缔约国在防卫范围内受到武装攻击,其他缔约国应按照“集体自卫”的原则,提供包括使用武力在内的援助。⒈简称“北约”。由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葡萄牙、丹麦、挪威、冰岛等国于1949年4月在华盛顿签署的政治军事同盟条约。同年8月生效,北大西洋公约组织随之成立,总部设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后希腊、土耳其、联邦德国、西班牙相继加入。公约规定:当某缔约国在防卫范围内受到武装攻击,其他缔约国应按照“集体自卫”的原则,提供包括使用武力在内的援助。
北大西洋公约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网友释义 【点此查看北大西洋公约详细内容】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缔结的针对苏联等国的军事联盟条约。是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建立的政治基础。1949年4月4日,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挪威、冰岛、葡萄牙、意大利12国在华盛顿签署旨在建立集体防御的《北大西洋公约》,北约宣告成立。
二、辞典修订版
公元一九四九年三月十八日,美、英、法、加拿大、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挪威等国所订立的公约,后有丹麦、冰岛、意大利、葡萄牙等国相继参加。其目的是针对独立国协共产势力实行集体防御政策,任何缔约国受到武装攻击,即视为对全体缔约国的武装攻击,必须共同抗御和支援。
三、其他释义
简称“北约”。由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葡萄牙、丹麦、挪威、冰岛等国于1949年4月在华盛顿签署的政治军事同盟条约。同年8月生效,北大西洋公约组织随之成立,总部设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后希腊、土耳其、联邦德国、西班牙相继加入。公约规定:当某缔约国在防卫范围内受到武装攻击,其他缔约国应按照“集体自卫”的原则,提供包括使用武力在内的援助。
四、关于北大西洋公约的成语
五、关于北大西洋公约的英语
NATO 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
六、关于北大西洋公约的法语
Traité de l’Atlantique N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