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主要作品:《梅花》《登飞来峰》《泊船瓜洲》《愍儒坑》《孤桐》等。字号:字介甫号半山。所处时代:宋代。民族族群:汉族。出生地:临川。出生时间:1021年12月18日。去世时间:1086年5月21日。别称:王荆公、王文公、临川先生。主要成就:推行维新变法,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收复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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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船瓜洲》、《梅花》、《伤仲永》、《元日》、《登飞来峰》、《登飞来峰》、《书湖阳先生壁》、《桂枝香》、《雨过偶书》、《春夜》、《葛溪驿》、《出塞》、《游褒禅山记》、《谒金门》、《桂枝香》、《千秋岁引》、《南乡子》、《孤桐》、《北山》、《兼并》。
二、生平
庆历二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签书淮南东路(治所在今江苏扬州)节度判官公事、鄞县(今浙江宁波鄞州区)知县。舒州(今安徽安庆)通判、江南东路(在今江浙一带)刑狱。治平四年(1067(丁未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逝于江宁(今江苏南京)钟山,谥号“文”,故世称王文公。是唐宋著名家之一。
三、恳辞入朝
皇祐三年(1051),任舒州通判,颇有政绩。宰相文彦博推荐他为群牧判官,先仕常州知州,后出任江东刑狱提典。嘉祐三年(1058)任度支判官时,向宋仁宗上万言书,对官制、科举以及奢靡无节的颓败风气作了深刻的揭露,请求改革政治,加强边防,提出了“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理财原则,但并未引起朝廷的重视。不久朝廷任命他入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他不愿任此闲职,固辞不就,遂改任知制诰,替皇帝起草诏令文告,纠察在京刑狱,因言忤旨意,难以在朝为官,于嘉祐八年(1063)八月以母病为由辞官回江宁守丧。英宗即位后(1063年—1066年),屡召王安石赴京辞入朝。
四、出身
王安石出身于临江军(今江西樟树),生活在地方官家庭,自幼聪颖,读书过目不忘。而且他从小随父宦游南北各地,更增加了社会阅历,开阔了眼界,目睹了人民生活的艰辛,对宋王朝“积弱”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青年时期便立下了“矫世变俗”之志。在他进入仕途地方官吏时,能够关心民生疾苦,多次上书建议兴利除弊,减轻人民负担。由于较长时期接触了解社会现实,对北宋中期隐伏的社会危机有所认识,“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庆历二年(1042年)三月,考中进士,授淮南节度判官。之后调任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为人正直,执法严明,为百姓做了不少有益的事。组织民工修堤堰,挖陂塘,改善农田水利灌溉,便利交通。在青黄不接时,将官库中的储粮低息贷给农户,解决百姓度荒困难。1058年冬,王安石改任三司度支判官。嘉佑三年(1058)《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法度必须改革,以求其能“合于当世之变”,要求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抑制大官僚、大地主的兼并和特权,推行富国强兵。王安石认为变法的先决条件是培养人才,因此王安石改革科举制度,改革取士。废明经,设明法科。进士科不考诗赋考时务策,整顿太学,唯才是举,培养经世致用的人才。 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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