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商品属于资产类科目,借方表示你委托别人代销的商品增加了,贷方表示你收回的委托代销商品,就说明你代销商品减少。委托代销商品简称“托售商品”,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自己所经营的商品。包括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寄销和提前移库下放的商品。企业委托代销商品时,应与受托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规定代销品种、价格、手续费标准、供货结算期限等,作为双方共同执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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