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同一财产上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由于抵押权和质权均为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具有相同的效力,原则上应以抵押权和质权设定的先后顺序受偿,抵押权和质权顺序相同的,按照抵押权和质权各自担保的债权比例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的财产随时清偿。
第一百零九条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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