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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欠款的法律手续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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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欠款的法律手续:

1、应确认诉讼的管辖权。如果双方的贷款协议有约定,且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则应按照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债权人应当根据贷款事实和诉讼请求准备有证明力的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3、债权人取得有效法律文书后,可以根据有效法律文书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拒绝履行的,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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