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恶意透支信用卡,恶意透支的立案标准是1万元。其他情形数额的立案追诉标准是5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
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二款 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司法解释》中规定,行为人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经银行催收三个月仍为归还的,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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