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佳旅游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司法中对发起人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中对发起人有什么规定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发起人的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一、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要承担哪些责任?

所谓发起人指的就是计划设立公司并实施公司设立行为的人。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公司能否设立成功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公司设立失败的情况下,其要承担连带责任。发起人主要承担两种法律责任:第一,对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二,在采取募集设立公司的情况下,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还负有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此项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公司设立失败之后,应该由发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如果无法成立,就需要对设立公司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二、对设立股东公司的责任是什么

发起人对设立股东公司应负下列责任:

1、发起人过失,导致公司产生利益损失的情形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以及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负连带责任;

3、其他责任。

三、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成立时,应该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成立时,应该对认股人缴纳的股款承担连带责任,返还股款并且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公司成立过程中,因为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opyright © 2019- shangjiatan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