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应该对对方有十足的了解之后再结婚,如果在婚后才知道对方婚前有不良行为
的只能选择接受或者离婚,想主张撤销婚姻的有两种情况,一是受胁迫,二是对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尽管对方婚前有犯罪行为,但是并未胁迫要求结婚的,也没有重大疾病的是不能撤销婚姻的。如果不能接受对方有这种过去的,可以选择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均能达成一致意见即可,若不能协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