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为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进行维修而预留的资金。不同工程项目有不同的保修期限,如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竣工验收合格日期由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签收竣工验收文本确定。
法律分析
1.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4.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确定,由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并各方签收竣工验收文本日期。
拓展延伸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及程序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及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一般情况下,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的一定期限内退还给投标人或施工单位。具体的退还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投标人或施工单位需向建设单位提出退还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次,建设单位会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如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则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最后,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会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给投标人或施工单位。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合同约定有特殊规定,退还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具体的退还规定应根据合同和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和执行。
结语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建设合同中的一项重要约定,用于保障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根据相关规定,不同工程项目的保修期限有所区别,如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需由双方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退还程序通常包括申请、评估和验收等步骤,具体退还规定应根据合同和法律法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