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病多了,治疗哮喘病的药物也随之多了,前文也看到药物说明大同小异,可是用药原则是不变的,那哮喘病的临床症状都有什么呢?哮喘病用药原则是什么呢?
哮喘病的临床症状都有什么呢?
1、典型的支气管哮喘出现反复发作的胸闷、气喘、及呼吸困难、咳嗽等症状。在发作前常有鼻塞、打喷嚏、眼痒等先兆症状,发作严重者可短时间内出现严重呼吸困难、低氧血症。有时咳嗽为惟一症状(咳嗽变异型哮喘)。在夜间或凌晨发作和加重是哮喘的特征之一。哮喘症状可在数分钟内发作。有些症状轻重可自行缓解,但大部分需积极处理。
2、根据临床表现可分为急性发作期、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慢性持续期是指不同频度和(或)不同程度地出现症状(喘息、气急、胸闷、咳嗽等);临床缓解期是指经过治疗或未经治疗,症状、体征消失;肺功能恢复到急性发作前水平,并持续3个月以上。
哮喘病用药原则是什么呢?
原则一、预防用药
支气管哮喘发作有一定的规律性,发作原因又因人而异,因此,应当留心观察,找出自己的发病规律。患者一方面尽可能避免接触有诱发因素的物质,另一方面应及时采用预防性用药,如色甘酸钠、噻庚酮、息斯敏等都有一定的预防作用。但大多数预防性药物在开始应用阶段,对症状改善较慢,往往需要连续使用2周以上才能发挥作用,所以,患者无论当时是否有症状,每日都要定时服用,这样才能起到预防作用。例如,如果患者在每年10月最易发病,那么在9月中旬就应该开始预防用药了。
原则二、及早用药
要警惕发病的早期症状,如鼻和咽喉部发痒、刺激性咳嗽、喘鸣等。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可采用起效迅速的支气管扩张剂作气雾吸入,效果明显,维持作用的时间亦较长。
原则三、有效用药
大多数病人在哮喘发作时,经过一次雾化吸入治疗就可控制症状。但也有不少病人在数小时后哮喘症状再次出现,因此错误地认为雾化吸入治疗只适用于发作时,而且疗效短,其实这种看法是片面的。
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很是常见,哮喘病就是其中之一,疾病给患者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和困扰,建议您在接受治疗合理用药的同时,多留意一下药物的用药原则,这是很有必要的,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