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对企业的财产要进行彻底的清算,具体的清算内容都包括,清理公司遗留财产及负债,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剩余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知晓公司破产以及相关的消息,处理与清算公司尚未结束的相关业务,清缴破产公司所欠税款以及在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破产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破产公司清偿债务后所剩余的资产以及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等。
一、公司清算的主要流程是怎样的
清算
清算期限:除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其他应当在作出决定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期不成立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织成员: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清算组职权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公告债权人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通知与公告
清算组在成立后10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通知45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债权、债务与清偿
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报股东确认。
制定清算方案
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向法院申请破产
清算财产的评估与处置
清算终结: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
二、破产清算组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破产清算组可以行使的职权如下: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结算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