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风险提示:1、要确保欠款没有超过诉讼时效,逾期未向欠款公司催款的,法院不再保护,因此,及时催款是非常有必要的。2、要确保对方确有财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便到法院起诉时胜诉了,也是难以追回欠款的。所以,调查欠款方还债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3、双方协商未果的,可以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或债权债务律师协助处理。一是专业律师谈判经验丰富,专业知识强,能妥善处理欠款事宜,二是聘请律师表明债权人非常重视欠款事宜,已准备到法院诉讼的地步了,能给债务公司更大的压力,利于催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