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诉讼时效制度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不再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只要对方不提出异议,则人民法院还是可以支持诉讼主张的;
另外,超过诉讼时效,也可以通过和对方达成还款协议、对方承诺还款等方式来重新获得起诉等权利。
一、别人欠我一千块钱不还怎么办
1、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
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2、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所谓诉讼保全就是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事前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以保证权利人在诉讼获胜后及时拿回钱款或财物。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二、诉讼时效已过债务人同意偿还能不能反悔
诉讼时效已过债务人同意偿还后不能反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离婚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离婚债务纠纷也适用我国民事法律中的诉讼时效制度。具体来说,对于离婚债务纠纷,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仅仅是针对离婚本身产生纠纷的话,这时候只要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经过法院的调解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之后就不能再提起离婚诉讼。换句话说,离婚之后,当事人不能再请求人民法院判决重新结婚,或者撤销离婚诉讼的原判决。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92条的规定,如果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内对方存在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在离婚之后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