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同合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做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股东大会只有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达到股东总人数的一定比例时才能召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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