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的义务有10种:
1、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2、接受监督的义务;
3、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
4、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5、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6、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
7、保证质量的义务;
8、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
9、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
10、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
一、霸王条款的合同是不是无效
霸王条款的合同是无效。霸王条款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铺通知、行业管理等形式出现。有五个共同点:
1、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的义务;
2、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
3、排除和剥夺消费者权利;
4、权利义务不平等,消费者责任随意增加;
5、利用模糊条款控制最终解释权。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赠品不送怎么赔偿
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卖家退换货以及赔偿损失,或者请求消费者协会组织调解、损失严重的可以向提起诉讼。经营者承诺附送赠品的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家附送赠品的承诺是达成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内容,因此也就合法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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