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导致损害的;二、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导致损害的;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四、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五、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七、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导致损害的;
(二)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导致损害的;
(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四)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五)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
(七)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责任适用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而依法应给予的赔偿。但是,该法也明确规定了一些情形下法院不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包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自身原因导致损害产生的后果、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如果损害是由以上情形造成的,法院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些情形包括: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导致损害的;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导致损害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因此,以上情形下,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十二章 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赔偿责任,由民用航空器的经营人承担。
前款所称经营人,是指损害发生时使用民用航空器的人。民用航空器的使用权已经直接或者间接地授予他人,本人保留对该民用航空器的航行控制权的,本人仍被视为经营人。
经营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代理过程中使用民用航空器,无论是否在其受雇、代理范围内行事,均视为经营人使用民用航空器。
民用航空器登记的所有人应当被视为经营人,并承担经营人的责任;除非在判定其责任的诉讼中,所有人证明经营人是他人,并在法律程序许可的范围内采取适当措施使该人成为诉讼当事人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四节 使用 第四十三条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