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需要交个税。
需要。当企业以未分配利润向个人股东转增资本时,个人股东需要缴纳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和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该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股东和技术人员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2015〕116号印发的规定,这种转增股本的行为被视为个人所得,因此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税务处理:
1、转增股本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个人投资者因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不视为股息红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转增股本不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应在转增股本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申报;
5、转增股本涉及的会计分录,通常是将“未分配利润”科目转入“股本”或“资本公积”科目;
6、企业在转增股本后,应及时调整财务报表,并披露相关信息。
综上所述,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需要交个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个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1、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股东转让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