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保报销范围和比例如下:
1、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2、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3、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
4、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城乡医保报销条件:
1. 参保居民在患病时,需持医疗保险卡、身份证或户口薄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 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给付标准;
3. 若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标准,可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进行二次报销;
4. 二次报销的条件是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高额费用。
综上所述,城乡医保的报销范围和比例根据就医的医疗机构级别和起付线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参保居民在患病时需要持相关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且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若医疗费用超过一定标准,可以进行二次报销,但需要满足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高额费用的条件。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第二点第三条
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妥善处理整合前的特殊保障政策,做好过渡与衔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