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六个月内,公民的通话记录,一般不能随便查询。经办案单位负责人同意,警方可以持证件和开具介绍信后到电讯企业,查询六个月内的通讯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
第一百三十八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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