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公证需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护照、委托书等。具体公证类型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出生公证需要父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亲属关系公证需要提供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件等。照片的使用也有具体要求。对于涉及专业名称、单位名称、境外姓名的译文,需要当事人提供专门译法。
法律分析
一、申办各类公证均需具备的证明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护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签证)或境外其他身份证件复印件
4、委托书
二、出生公证
1、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出生证明书(由父母之一或了解当事人出生情况的长者填写)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无需提供)
4、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三、亲属关系公证
1、亲属关系另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
2、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无需提供)
四、婚姻状况公证
1、结婚公证:《结婚证》
2、离婚公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需同时提交法院的判决生效证明)/《调解书》
3、未再婚公证:除提交上述离婚公证证明材料或配偶死亡证明(证明材料同死亡公证)外,还需提交未再婚证明。
4、公证:未婚证明
五、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六、学历、学位、成绩、学时公证
1、学历(含毕业/肄业/结业)证书
2、学位证书
3、在读/成绩/学时证明(均由所在学校出具)
七、工作经历公证
1、履历证明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行政职务任命文件
4、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八、死亡公证死亡证明(死亡所在医院或死亡时户籍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出具)
九、继承、赠与公证
1、财产所有权凭证(《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等)
2、亲属关系证明(赠与公证无需提供)
十、关于照片的使用
1、申办出生、学历、工作经历公证,交两寸照片各三张。
2、申办结婚公证,男女双方各交两寸照片三张。
3、照片应同为黑白或彩色,增加一份副本,相应增加一张照片。
十一、关于译文有关专业名称、单位名称、境外姓名的专门译法请当事人(代办人)提供,并填写在本处的《外文翻译登记表》上,如不提供的,则照常规翻译。
结语
以上是申办各类公证所需的证明材料清单,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护照、委托书等。具体到不同类型的公证,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证明等。在申办过程中,需要注意照片的使用规定,并根据需要提供专业名称、单位名称、境外姓名的专门译法。如有疑问,请填写《外文翻译登记表》或咨询当事人(代办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二章 公证机构 第七条 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