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佳旅游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针对合同外第三人是否有撤销权

针对合同外第三人是否有撤销权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合同外的第三方如果与合同有利害关系,合同属于可撤销的,第三方可以申请撤销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仍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确认,对被代理人不生效。

法律分析

合同之外的第三方是否有撤销权,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合同之外的第三方与合同具有利害关系,则该合同属于可撤销状态,第三方有权申请撤销合同。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1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仍实施代理行为而未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shangjiatan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