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驾驶电动车,后座可以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不得搭载人员。
法律依据: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四十五条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二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或者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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