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林木采伐申请表;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3.林权证或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林地林木权属证明 ;4.林木采伐作业设计书(采伐蓄积量不少于5立方米);5.伐区上一年度或近五年内伐区内作业质量验收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十九条 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禁止向林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林地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禁止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禁止擅自移动或者损坏森林保护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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