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商标权的基本特征,包括独占性、时效性、地域性和财产性。其中,商标专用权具有独占性,可以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具有时效性,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地域性,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的义务;具有财产性,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商标专用权的整体是智力成果,凝聚了权利人的心血和劳动。
法律分析
当前,法律尚未对商标权默示许可制度做出明确规定。若商标权人明知他人在使用其商标,但未采取阻止或提出异议的行动,则可视为默示许可。
商标专用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独占性,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立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系,从而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并能接受到准确无误的商品来源信息。换句话说,在商业中未经许可的所有使用,都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这种专用权表现为三个方面:
(1)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其核准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装上或者服务、服务设施上,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2)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商标注册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也可以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这种许可或转让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
2、时效性,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3、地域性,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的义务。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要在其他国家获得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进行注册,或者通过《马德里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在协定的成员国申请领土延伸。
4、财产性,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商标专用权的整体是智力成果,他凝聚了权利人的心血和劳动。
5、类别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照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核定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审查和核准。
结语
虽然法律尚未对商标权默示许可制度做出明确规定,但商标专用权具有独占性、时效性、地域性和财产性等法律特征。商标注册人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其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的使用将构成侵权。同时,商标专用权也具有类别性,申请人应按照《商标注册申请书》中核定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审查和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1963年4月10日公布的《商标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商标管理的规定,凡与本法抵触的,同时失效。
本法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第四十一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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