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工伤办理流程包括三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至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并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后,受理申请。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齐全部材料后受理。其次,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进行调查核实。最后,在60日内,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认定结论,由
法律分析
成都市青羊区工伤办理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至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并提交申请。
2.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后,受理申请。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齐全部材料后受理。
第二步: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进行调查核实。
第三步:在60日内,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认定结论,由窗口工作人员将认定结论送达申请人。
二、成都工伤鉴定是在哪里鉴定
成都工伤鉴定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医疗工伤保险处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地址是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
三、成都工伤认定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四、工伤赔偿一般多久才能拿到手
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一年左右的时间拿到工伤赔偿。但是,如果在哪个程序上发生争议,就难说了。发生争议就可能要走诉讼程序,经过一审、二审,甚至一审、二审不止走一次。一个工伤案子耗时几年的都有,二、三年的、六、七年的,十余年的也有。
1、工伤认定: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按规定期限的上线计算是95天。
2、劳动能力鉴定: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才能做鉴定,一般要在6个月左右,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共需240天。
3、工伤赔偿:劳动部门审核要一个月左右。
拓展延伸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成都市青羊区工伤认定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用人单位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并提供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相应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是否确认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5. 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结语
成都市青羊区工伤办理流程包括三个步骤,分别是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至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后,受理申请;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进行调查核实;在60日内,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认定结论,由窗口工作人员将认定结论送达申请人。成都工伤鉴定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医疗工伤保险处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地址是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成都工伤认定条件包括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以及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形。工伤赔偿一般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一年左右的时间拿到工伤赔偿,但是如果在哪个程序上发生争议,就难说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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