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厂对样品领用的管理,规范和约束样品的领用工作,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样品发放的一般程序,及具体领取样品所必须履行的手续。本制度适用于样品发放和领用的全体人员。
3.1经理及副经理负责样品发样的审批工作;
3.2业务代表对所领用样品及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3.3销售内勤或市内业务助理负责样品发样的日常登记管理工作
3.4仓库保管员负责样品的备样
3.5办公室负责样品的发送
4管理要求
4.1凡是要求领用样品的人员/部门,必须向销售内勤或市内业务助理申领并填写《样品需求单》(见附表)。
4.1.1必须注明所需样品的客户名称、接收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4.1.2写明所需样品的型号、数量、填单人的签名(如遇业务代表或相关人员出差在外,应由销售内勤填单,并代签名)、日期等。
4.1.3自带样品也需填写样品需求单。
4.2对于新建业务的单位,需提供该客户的详细资料。
4.2.1基本资料:单位名称、地址、XX编码、电话、传真、电子信箱、联系人、部门、职务等;
4.3审批
4.3.1填写完整的样品需求单,需先经经理或副经理签字,并在销售内勤处登记备案,由销售内勤签字后方可提取样品。
4.4备样和发样
4.4.1仓库保管员负责样品的备样(新样品由生产技术科协助备样,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需延长时间,向销售人员申请确认),并协助发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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