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过程以及装配质量管理办法
为了更为有效进行生产过程.装配过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制程质量稳定并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特制定此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装配车间的生产过程检验与质量控制。
3.1品检部负责制定制程检验指导并组织制程检验工作;
3.2巡检员负责生产车间装配车间的首检、巡检、末件检验、成品入库、半成品转序抽检与放行工作;
3.3生产操作工.装配操作工负责对本工位产品自检,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对各工序质量进行初步检查和异常质量改进工作;
3.4全公司实行“不接受、不制造、不传递不良品”的“三不”原则;
4.检验实施
4..1工人在生产前必须按《作业指导书》要求核对材料、辅料、工具等是否符合要求,严格按《作业指导书》操作,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生产和装配作业,并对本工位生产产品实行自检;
4..2各车间在首件检验前,操作员、当班班组长应自行检验首件,合格后通知巡检进行首检。所有生产工序必须经首检合格后方可量产(车间可采取送首件至巡检要求检验或通知巡检直接到生产线进行首件检验工作),产品未经首检强行进行量产作业的,当班产品检验员不得开具检验合格单(并通知财务该产品产量不计);
4..3对首检不合格的产品操作工序,生产车间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改善合格后再次进行首件质量判定,直至首检合格后方可量产(巡检应协助车间进行相关改善工作);
4..4部分原材料属抽检判定合格入仓(未经全检或工艺要求不能全检),车间在正式生产前应加强自检意识,对有疑问的原材料立即停机,并要求品检部门对材料质量进行重新判定(若生产操作者不清楚质量标准时,可由班组长提出要求巡检员协助判定,巡检员不能判定时,由巡检员及时通知上级主管);
4..5巡检员在巡回检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异常情况,第一时间通知当班班组长,并要求及时整改。若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操作方法时,可要求操作员立即停机,(质量异常的产品区分隔离,由作业员在下班后自行返工,返工后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同时立即通知车间管理人员。凡是发现质量异常时,车间应及时改善并在改善后要求重新首检。
4.3.6巡检员发现质量异常,车间未能在30分钟内改善或车间无改善动作时,由巡检员填写质量异常单,将未能改善的质量问题予以通报。(车间对巡检员判定标准有疑问时可由车间主管向品检部主管提出质量异议,双方共同复检,车间严格执行复检结果)复检不合格不得进行量产;
4.3.7自检、巡检、抽检发现不合格时,应及时区分隔离,由作业员自行在下班后采取返修、返工措施,同时立即对不良品加以明显标识,巡检员负责监督和跟进不良品的标识、隔离、返修、返工等改善工作;返修、返工的产品必须经过巡检员进行重新检验,确认合格方可进库
4.4巡检员在巡查质量的同时,还应按《作业指导书》要求,监督工人操作方法是否的当,发现不按要求操作时,及时制止和要求改进,情况严重者,及时报车间管理人员处理;
4.5不执行“未经抽检合格即入库和转换工序”,凡车间有未经抽检合格违规入库和转换工序,当班产品检验员不得开具检验合格单(并通知财务该产品产量不计),造成报废等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4.6检验记录于次日9点前交到品检主管处,每周一和每月五号前由班长对上周和上月报表进行分析处理后交品检主管审核,最后将分析报告派发至相关部门;
备注;1作业员生产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在产品未处理的情况下,当班产量不计,造成产品报废和拒绝返
工的概予元的经济处罚,由生产部重新安排人员进行返工,
2装配车间产生的装配不良在入库检查,发现有产品不良,产品退回装配车间返工,如果发现有情
节严重,可能会照成客户投诉的,不良品每个概予装配车间10罚款,
数量超出10个,每个概予装配车间15罚款
3产品有批量不良,班组检验员必须跟踪,情节严重,照成产品批量报废的,概予巡检相应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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