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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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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流程包括工伤报告程序、工伤认定程序、工伤鉴定程序、协商赔偿程序、劳动仲裁程序、法院审理程序和执行程序。工伤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工伤报告程序:指受到工伤后,需向相关机构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据的程序。

2. 工伤认定程序:指由工伤发生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进行认定的程序。

3. 工伤鉴定程序:指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派或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工伤进行残疾程度鉴定、器官功能丧失程度鉴定等程序。

4. 协商赔偿程序:指受害人和用人单位在治疗期间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并签订赔偿协议的程序。

5. 劳动仲裁程序:指对工伤事故引起的劳动争议进行处理的程序,包括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调解和裁决等程序。

6. 法院审理程序:指对工伤事故引起的劳动争议进行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程序。

7. 执行程序:指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裁决的执行程序,包括履行的义务和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8. 申诉程序:指对工伤事故赔偿结果不服,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诉的程序。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的规定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二、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由用人者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提出申请。

申请时间及对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在工作中因为工作原因而导致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要积极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赔偿的情况,我们可以提起诉讼。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我国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是哪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是指在劳动者在工作中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由用人单位或社会中介机构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或其近亲属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并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偿还其医疗费用的过程。工伤认定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2.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对属于工伤的,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3.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复检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工伤认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应当严格遵守工伤认定流程,确保工伤认定工作的公正、及时和准确。

结语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包括工伤报告程序、工伤认定程序、工伤鉴定程序、协商赔偿程序、劳动仲裁程序、法院审理程序和执行程序,以及申诉程序。工伤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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