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兰,性别:X, 身份证号码:
家中子女共五人,其中:
大女儿:,身份证号码:
二女儿:,身份证号码:
三女儿:,身份证号码:
儿 子:,身份证号码:
小女儿:,身份证号码:
经家中所有子女协商,一致同意孙瑞林一人继承母亲张秀兰位于西安市碑林区房屋面积X平方米的房屋一套,其他子女、放弃该套房屋被继承人(母亲张秀兰)遗产的继承权。
该协议一式五份,各自签名、按指印之日起,即可生效。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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