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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可否赠与朋友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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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允许赠予朋友居住权,但需办理登记手续。居住权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信息、住宅位置、居住条件、期限和争议解决方法。设立居住权可通过合同公证或遗嘱公证实现,公证可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善性,避免纠纷。公证遗嘱具有安全性、程序规范性和法律效力,能保障居住权的合法有效,维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能否赠予朋友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也就是说,您可以将自己的房子为他人或以他人的房子为自己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所以说可以赠予朋友居住权,但要依法办理登记手续。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如何设立居住权

(一)办理合同公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公证员可以订立居住权合同,在确认双方真实意思和平衡各方要求后,为您度身订立居住权条款,确保居住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完善性,强化其作为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从而避免纠纷,公证服务可以满足您对房产“处分”和“保障”的双重期待。

(二)办理遗嘱公证。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民法典》规定了七种遗嘱形式,公证遗嘱具有安全性、程序规范性、法律专业性、法定证据效力、保管功能,比其他遗嘱形式具有相当明显的优势。公证遗嘱经过公证员的专业分析、指引并与您的意思表示相结合,最大程度地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使您设立居住权以维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的愿望得以顺利实现。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因此,可以赠予朋友居住权,但需要依法办理登记手续。设立居住权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此外,办理合同公证或遗嘱公证可以确保居住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完善性,以维护家庭关系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留置权第四百四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百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留置权第四百五十七条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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