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麻痹症属于重疾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之一,但如果申请理赔时被发现患有麻痹症,可能会被保险公司拒赔。此时,应从以下法律角度出发。首先,保险合同应明确列明麻痹症的定义和相应的责任免除条款。其次,如果麻痹症是在购买保险前已经存在的,应在购买保险时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导致保险无效。最后,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可以通过投诉、仲裁、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单所述的保险事故的相应范围和保险责任免除条款。”
2.《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有权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
4.《保险法》第七十条:“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还可以请求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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