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度工作目标因主观原因有两项以上未完成;
2、工作有较大失误或未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工作人员有违章或违纪行为;
4、服务态度差;
5、办事效率低;
6、保密或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出现问题,被“一票否决”的;
7、领导小组认定其它影响工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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