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花园各位业主:
物业管理办公室从4月xx日—4月30日,开始收取20xx年下半年的物业管理费,按照学校研究意见,逾期不交者将收取5‰的滞纳金,请大家按时交纳。上半年未交纳的,这次一并交清。
特此通知!
交费地点:物业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物业管理办公室
20xx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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