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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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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交原出纳员,因工作调动,财务处已决定将出纳工作移交给金接管。现办理如下交接:

  一、交接日期:

  XX年X月X日

  二、具体业务的移交:

  1.库存现金:X月X日帐面余额xx元,实存相符,月记帐余额与总帐相符;

  2.库存国库券:xx元,经核对无误;

  3.银行存款余额*万元,经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相符。

  三、移交的会计凭证、帐簿、文件:

  1.本年度现金日记帐一本;

  2.本年度银行存款日记帐二本;

  3.空白现金支票张(号至号);

  4.空白转帐支票张(号至号);

  5.托收承付登记簿一本;

  6.付款委托书一本;

  7.信汇登记簿一本;

  8.金库暂存物品细表一份,与实物核对相符;

  9.银行对帐单1一10月份10本;10月份未达帐项说明一份;

  四、印鉴:

  1.XX公司财务处转讫印章一枚;

  2.XX公司财务处现金收讫印章一枚;

  3.XX公司财务处现金付讫印章一枚;

  五、交接前后工作责任的划分:xx年X月X日前的出纳责任事项由朱负责;XX年X月X日起的出纳工作由金负责。以上移交事项均经交接双方认定无误。

  六、本交接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分,存档一份。

  移交人:(签名盖章)

  接管人:(签名盖章)

  监交人:(签名盖章)

  XX公司财务处(公章)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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