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校长负责,认真处理好所分管的各项工作。在校长暂时离岗时,代理其职责。
2.负责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工作计划的制订及落实情况,及时做好总结工作,研究探索在改革中所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定期向校长汇报和请示。
3.直接受理分管部门的请示、报告。定期听取分管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的汇报、总结。处理好分管部门的内部矛盾,帮助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4.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贯彻执行学校总体工作计划,协助校长出主意,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
5.副校长在考虑分管部门工作规划时,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交心、通气。对个人无权决定的事情应及时向校长请示、汇报。
6.协助校长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职业道德、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主义教育,保证教学工作坚持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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