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及互惠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就五征西北汽贸城石材干挂安装工程等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五征西北汽贸城
2、工程地点:金色大道与纬四路交汇处
3、承包范围:乙方提供干挂主材、附件,提供脚手架管件,施工内容包括:埋件及龙骨制作、真石漆喷涂、龙骨安装,石材干挂、包括施工所用各种机具、电线电缆等,甲方提供水电接入端口、材料的场内倒运等。
4、质量要求:按照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优良标准。
二、施工依据
甲方委托乙方五征汽贸城项目1#、2#、3#、4#、5#一层、二层外墙石材干挂三层以上为真石漆喷涂工程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外墙石材干挂装饰工程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确保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甲方通知开工的日期即20xx年 月 日。
2、总日历工期天数: 日历天。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工程价款组成
1、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一口价包干方式,工程量按实际施工展开面积结算,干挂石材单价为 元╱㎡,真石漆喷涂 元╱㎡,外墙干挂面积预估为 平方米,真石漆喷涂面积预估为 平方米,工程价款暂估为 元(结算价款以竣工实际测量为准)。
五、材料
本工程外墙使用的主材按甲方要求的规格及质量施工,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六、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合格的资料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工程总价的 %。剩余 %年底一次性付清,剩余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壹年)。
七、工程质量和验收
1、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端口和施工所需场地,施工过程中所需所有机具、电线电缆等均由乙方自供。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因自身操作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和上下班过程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隐蔽、预埋工程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应于24小时内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24小时内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
4、本单项工程验收以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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