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孩子的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学生交通安全提出以下建议,希望家长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并确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
一、进行交通安全专项教育
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让他们掌握交通安全自我防范常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教育孩子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严格遵守交通“八不准”(即:不闯红灯、不逆向行走、不穿越护栏、不乘黑车、不骑“英雄”车、不抢道、不跳车、不爬车)教育孩子不提早到校,上下学期间不在外上逗留。
二、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上学、放学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不做“低头族”、不闯红灯、不随意穿行;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嬉戏玩耍;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或天桥,一慢、二看、三通过。
三、教育孩子安全乘车
拒绝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搭乘公交车时,要自觉排队有序上车;乘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车,下车前先观察外面交通情况并确认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教育孩子安全骑车
禁止未满12周岁孩子骑自行车上路;禁止未满16周岁孩子骑电动车上路;保证孩子骑乘车辆安全性能良好,铃、闸、锁齐全;提醒孩子骑车自觉靠右走非机动车道,并注意避让机动车和行人;骑车转弯时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不在道路上乱穿乱行、追逐竞赛、骑“英雄车”,确保自身安全。
五、教育孩子遵守法规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年满18周岁,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
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
不得驾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车、滑板车等上路。
写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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