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民和拍卖有限公司因企业发展需要,要求股权转让:宁波民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510万元、51%股份转让给新股东宁和XX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后,股本结构为:宁和汇团有限公司510万元、51%,宁波民和联合房产开发有限公司490万元、49%。
妥否,请审批。
二OXX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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