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城乡居保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我市城乡居保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取得了一些成效。现根据省厅要求,将我市20xx年城乡居保民生工程暨质量提升年活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20xx年省下达我市的城乡居保目标任务是当年缴费41.07万人;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截至11月底,我市参(续)保缴费75.36万人,完成当年缴费47.40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15.41%。20.91万人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二)按照省厅要求,我市认真开展城乡居保“质量提升年”活动,推动城乡居保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在提高人均缴费水平、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上下功夫。截至11月底,我市人均缴费水平为179.51元,人均待遇水平为110.元/月,较去年同期分别提高1.14%和6.88%。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根据人事变动情况,我们及时调整、充实了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领导小组采取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城乡居保试点等工作方式开展工作;各县区人社局具体落实城乡居保目标任务,加大与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不断推进城乡居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实行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落实。
我们将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各县区,纳入对各县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责任范围,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各业务经办部门上下联动、拧成合力的工作格局。
第一时间转发省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并具体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在优化、经办服务、信息化支撑、金融服务和社保卡运用等方面,拓宽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在宣传、培养城乡居保工作队伍等方面,加大力度,提升工作质量。
定期召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协调会、推进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协调相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同时我们根据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各县区、社区(村)进行督查与调研,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不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三)加强内控管理,保障基金安全。我市城乡居保业务通过全省统一信息系统办理,每个年度业务办结后,系统会根据实际缴费人数、养老金发放人次、补贴标准等测算出各级财政应承担的补贴资金额。居保缴费实现银行代扣代缴,一律不允许经办机构、乡镇、村(社区)经办人员以现金方式收取保费。所有参保人员缴费成功后,信息系统会建立个人账户,并做到准确记账计息,实现了“钱从银行走,数据网上流,正常业务程序办,非常业务设开关”的业务流程。信息系统按月、季度、年度生成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与财务数据保持一致。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开设账户,每月底及时、足额将收入户资金划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保险基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单独结算,不存在截留、侵占、滞留保费的现象。
(四)提高待遇水平,加大缴费力度。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铜人社秘〔20xx〕1号)从20xx年1月起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80元/人.月增加到90元/人.月。枞阳县另行研究决定。鼓励居民提高缴费水平,优化缴费结构。强化城乡参保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责任和义务,引导个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五)强化扩面征缴,做好日常经办。组织社区、行政村专管员上门入户,摸清辖区内参保缴费人群的底数,重点是应保未保人员情况,中断缴费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对每个欠费人员信息进行仔细摸底调查,找出欠费原因,搞清欠费时间,做到数据清晰,情况清楚。加大欠费催缴力度,通过电话、上门、留言等各种方式,并打印了5000多份催缴费通知单,由社保协理员和村两委人员分片包干,做到各负其责,人人有任务,将缴费通知单发到欠费人员手中,对欠费人员进行催缴,对外出务工或不在家的人员一律电话或发函告知,欠费人员在收到缴费通知单后需签字确认,并将回执带回存档备查,力争不遗漏一位。
我市充分发挥基层平台的作用,积极开展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累计停发4220名未参加资格认证人员的待遇,追缴重复享受待遇1万余元。同时对新老农保制度进行衔接工作,按月上报报表,积极开展老农保参保人员档案、账目的基础资料整理,做到“核准一个、衔接一个”。
三、明年工作设想
(一)按照“提标、调档、强服务”的总体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宣传引导,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进一步增强广大居民对城乡居保的认同感,加深广大城乡居民在“多缴多补,长缴多得”奖励机制思想认识,重点引导城乡中青年群体、外出务工人员和中高收入人员选择城乡居保的高档次缴费,增强自我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对经办机构的指导力度,对经办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强化落实AB岗制、首问负责制,主动解答参保人关心的热点问题,严格一次性告知制,提升了基层经办服务水平。加强与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居保资金安全、待遇发放及时、资格认证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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