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承包方:
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发包的给水管道安装及附属工程施工承包事宜,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承包内容:
1、按工程施工要求,甲方负责定位、放线 、材料的采购及安装技术指导;乙方负责管道及配件到现场后的卸车,现场内的运输、安装、试压 等所必须的零星用工。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既定的位置砌垒表井等其他砌体。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余土等因施工造成的建筑垃圾清运出城区。
(二)工程计价方法:
1)管道安装工程款结算按米计,不同管径采用不同单价;砌体及砼面恢复按实际完成体积计量,单价包含所用用材、人工;垃圾清运按车计(每车约2—2.5立方),包含人工装车。
2)发包单价有双方参照相关市场价格及消耗量定额协商确定,如地材、人工等价格,市场波动较大时甲、乙双方皆可于每月20日前对既定单价提出上浮或下降要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双方皆不提出则视为无异议,按上年或上月单价执行。
3)发包单价包含乙方所属人员保险、税金、管理费等法律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
4)工程结算方法:乙方每月20日上报当月已完工程量,经甲方审核、验收合格(试压合格)后4日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80%上报自来水公司,由自来水公司验核后发放。余款待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后补报公司。
5)如乙方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将根据已完成工程量的60%对其进行结算。
6)对因施工责任造成的质量事故进行维修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60%,甲方承担40%。
7)工程的进度由甲方统一控制,如因乙方不服从调配、不能满足工程正常用工,使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已出现或明显可以预见将发生工程延期的情况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已完成工程量的70%对其进行结算。
(三)甲方责任:
1)工程质量的监督监管等。
2)负责工程量、复核、验收及工程费用的结算事宜。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
2)施工中所必须的附属工具、消耗材料(如:电缆线、防护用具、各类小型设备、工具等)由乙方自备。
3)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出现的任何意外、工伤、交通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 。
4)为加强公司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凡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必须佩带安全器具,否则一律不得进入工地,出现事故有乙方负责人承担。
5) 因乙方在安装、运输过程中造成的额外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 乙方负责对已领取的材料进行签收确认,并负责保管、 使用,不得浪费、丢失,工程竣工后依据实际用量对进货单进行核对,如有丢失按原价的1.5倍进行赔偿。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六)承包期限:自20xx年 3 月 1日——20xx年3月 1日止。
(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立,本合同签字生效。
(八) 其它: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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