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有关部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事原案。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大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主席团可以将议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报告,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经表决,议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一、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组
职代会换届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为保证此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筹备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二、职工代表的比例、结构和条件
(一)职工代表的比例
依照《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的比例为全院职工总数的%,医院现有职工X人(九月份在编人数),应产生代表X人,医院班子成员X人、工会委员X人,党办主任、院办主任工会办各X人,共X人,占代表指标在各系统选举,余下X名代表按%的比例分到各科室进行推荐上报(具体分配人数见附表)。
(二)职工代表结构
为使职工代表具有广泛性、群众性和代表性,职工代表中应有医、护、药、技人员、领导干部和管理及其他方面的人员。其中每个科室干部(科主任、护士长)只能推荐一人为职工代表。
(三)职工代表条件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医院干部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遵纪守法。
2、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具有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
3、具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参政、议政能力。
4、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办事公道;在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
5、能够了解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