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甲方或者甲方的近亲属;
(2)对甲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
6.2. 因乙方的违法行为致使甲方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甲方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有权撤销赠与。
6.3. 甲方依据法律或合同约定撤销赠与时,乙方应将赠与物立即归还给甲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关于任意撤销权的特别约定:
在赠与物未交付乙方前,甲方有权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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