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全社会逐渐形成了扶正祛邪、惩恶扬善、勇担责任、崇尚正义的良好氛围,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社会正义,市政府决定给予陆、陈、王记二等功并授予“金华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给予方、汪、徐、二等功并授予“金华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打造“平安金华”,推进“走在前列、共建金华”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xx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xx市人民政府
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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