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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按照区纪委、区监察局泸纳纪发〔20xx〕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清理情况

  (一)按照区上的安排,我局先后于20xx年11月、20xx年9月、20xx年2月对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

  (二)我局办公用房修建于1979年,共3层约11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在1998年进行过简单装修,20xx年为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在办公室底楼临街面修建了80余平方米的门市,使底楼全部成为营业用房,并将底楼门市及办公用房出租,出租面积400多平方米。

  (三)区粮食有限公司借用2楼4间办公室,共60余平方米。该公司为国有粮食企业,20xx年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无办公地点,一直在我局2楼办公室办公。

  (四)我局机关编制12人,所属事业单位编制2人,办公室面积约220平方米,会议室、档案室、活动室、厕所等约250平方米。人均办公室15余平方米,其中:局领导办公室人平近30平方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办公楼总体面积超标。

  二是人均办公室面积超标。我局机关人均办公室15余平方米,超过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规定的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6平方米的标准。

  三是将办公室底楼门市及办公用房用于出租。

  四是出借了4间办公室。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整改措施

  (一)我局的办公用房修建于上世纪70年代,办公楼总体面积超标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二)人均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我局已进行调整。

  (三)出租办公室底楼门市及办公用房,出租收入全部纳入了财政对部门的预算。为盘活国有资产,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拟继续出租。

  (四)出借办公室问题,在区粮食有限责任公司未落实新的办公场所前,拟继续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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