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18.08.20
• 【字 号】锡卫法规〔2018〕13号 • 【施行日期】2018.08.2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立法工作 正文
关于印发《无锡市献血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卫法规〔2018〕13号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局(委),市卫生监督所,市中心血站,委有关处室: 根据《无锡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无锡关于转发市常委会<无锡市第十六届常委会立法规划>的通知》(锡委发〔2017〕62号),《无锡市献血条例》已纳入2019年度立法计划项目。为确保立法起草工作顺利开展,我委制定了《<无锡市献血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20日
《无锡市献血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实施方案
《无锡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纳入2019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将于2019年2月提交市常委会审议。市卫计委是《条例》起草部门,在市常委会的具体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承担《条例》的起草工作。为确保《条例》起草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背景和依据
《无锡市献血管理办法》于1999年5月4日经无锡市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999年5月17日正式颁布实施,至今已19年,为促进全市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江苏省献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的相继出台,《无锡市献血管理办法》部分规定已不符合新出台或新修订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及有关的要求,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我市献血、医疗临床用血的发展与管理需求。经报请市常委会同意,将《条例》列入无锡市第十六届常委会立法规划。 二、立法起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条例》立法起草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起草工作顺利开展,市卫计委成立《条例》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详见附件)。 三、立法起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8月)
1. 制定立法起草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与具体要求。委法规处负责立法起草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法制初审、对上衔接及材料申报等工作;委医政处会同市中心血站负责起草《条例》及说明、汇编立法参考材料、协调、征求意见等工作;其他相关处室和单位配合做好起草和协调工作。
2. 成立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小组和专家咨询组。 (二)形成初稿阶段(2018年9月)
1. 收集相关立法参考材料,汇编成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系统学习和研究。
2. 开展协调,形成《条例》草拟稿。
3. 组织对草拟稿进行讨论修改,征询专家意见,形成《条例》初稿和起草说明初稿。
4. 配合市召开立法启动会议。 (三)修改报送阶段(2018年10—12月) 1.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网上公示。(10月)
2. 征求献血者和用血单位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10月) 3. 征求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11月) 4. 征求相关部门意见。(11月)
5. 修改完善《条例》初稿、起草说明。(11月)
6. 委务会议审定,形成《条例》送审稿,连同起草说明等报市。(12月初)
(四)配合市、市常委会审查审议阶段(2019年1月起) 1.《条例》草案送市常务会议审议。(1月) 2.《条例》草案送市常委会相关机构修改。(1月) 3.《条例》草案送市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2月) 4.《条例》草案送市常委会审议。(2月) 四、工作要求
《条例》的立法起草工作是推进我市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联络机制、协调机制,按职责分工抓紧
做好起草工作。各相关单位、委各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全力参与,确保《条例》起草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附件:《无锡市献血条例》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 附件
《无锡市献血条例》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
1.起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寿坤 市卫计委、主任 副组长:杭兰生 市卫计委副主任 胡建伟 市卫计委副调研员
成 员:朱国富 市卫计委办公室主任 赵 立 市卫计委规划财务处 周海川 市卫计委法规处 李明钢 市卫计委医政医管处 秦向阳 市卫计委综合监督处 黄晓阳 市卫计委组织人事处 周 健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殷崎涛 市中心血站站长
工作职责:统筹协调《条例》起草工作。 2.起草工作小组
组 长:杭兰生 市卫计委副主任
成 员:周海川 市卫计委法规处 李明纲 市卫计委医政医管处
殷崎涛 市中心血站站长
吴 瑛 市卫生计生委法规处 张海燕 市卫计委医政医管处 徐奕云 市卫生监督所 孙琼芝 市中心血站
工作职责:负责起草、修改和报审工作,并负责与市、市法制办、横向部门及专家咨询组的协调沟通。 3. 专家咨询组
由省献血办、市、市法制办有关专家及委法律顾问等组成。 工作职责:对《条例》立法起草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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