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3月7日
2、召开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帝豪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郭开铸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46,63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9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涂显亚律师、陈建平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四、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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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同意46,6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涂显亚律师、陈建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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