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共同维护车间生产秩序井然,遵守劳动纪律,确保生产正常运作。
第二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自觉遵守签到制度。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友和外宾
第三条 上班后,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提前到岗位做好班前安排工作,员工应准时进入岗位,并禁止未到点离岗下班,违者一律以早退论处。
第四条 要求每人严格按照时间打卡上下班,迟到一次者扣除全勤奖,超过两次者罚款
50元,超过5次者,除按迟到时间扣除工资外另罚款100元,旷工者无论任何人罚款200元,超过三天公司有权辞退当事人。并扣除相应部分工资。严禁代替别人打卡,一经发现各罚款100元/人次。
第五条 上班期内应规范并严禁穿拖鞋、短裤、赤裸上身上班。违者罚款50元/次。 第六条 严禁私自带音响或耳机、点心、零食、果点、香烟、火种进入车间。 第七条 上班时严禁看书报、窜岗、闲谈、聊天、玩游戏、听音乐、窜岗、打闹、大声喧哗、打瞌睡等违者。不准以打开水、上厕所等其它理由为名变相怠工。违者罚款50元/次,并作口头警告。
第八条 严禁乱扔乱放废料、杂物、工具等,当本区域内有材料或杂物、工具落地时应随手捡起并规范放整齐。
第九条 严禁在车间吸烟或乱扔烟头,违者罚款20元/人/次。更不允许将烟头扔进机床内,如造成水泵烧坏,照价赔偿。
第十条 机加工产生的废料由当班领班组织员工存放在配电房旁边的指定存放点。每班
必须清理。 第十一条 每天下班前15分钟打扫机床,每天要对机床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如未打或未
打扫干净,论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不等。每班上班前先看看上一班次有无
打扫干净,如未打扫干净及时向当班或上一班领导汇报及时处理。如未向领导汇报视为默认接受,要保存当班机床及周边干净卫生。
第十二条 机加工刀具属人为损坏的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 机加工产生的毛刺应由当事人及时处理。不允许带毛刺流到下一道工序。一
经发现罚款50元,同时由当事人无条件修复。
第十四条 遵章守纪、服从大局。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的成员必须配合领导工作,按质、
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严禁任何人以个人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一旦发现严肃查处。
第十五条 因货源不足中途下班或不加班的,由组长填写《停工休息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公司核准,人事部在当日休息一栏印上“休息”字印生效。 第十六条 保证车间环境、机械台桌面整齐、清洁,货物放置规范,通道畅通无阻。 第十七条 严禁将工厂工具、纸张和任何生产材料与产品带出厂区,违者将按偷盗论处 第十八条 下班前各部门主管应检查本区域内门窗、水、电总源,并做好必要的防火防盗
工作。
本制度于2011-12-20实施 天浩机械公司
员工守则
第一条 员工守则是职员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 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
现代化企业有用之才。 第三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优秀社会公民和企业
员工。 第四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五条 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 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
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第七条 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贫”的正
确创业观念,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厂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
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九条 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赌博的一
切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
第十条 遵章守纪、服从大局。严禁任何人以个人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
第十一条 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出入车间大门和仓库等公共区域都必须自觉规范,要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并服从执勤保安人员的检查、监督,自觉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环境。
第十一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自觉遵守签到制度。未经主管同意不
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友和外宾 第十二条 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纸杂志、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有事应长话短说,以免扰乱工作秩序。
第十三条 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工具、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按规定位置摆放工具及物品。
每个星期二、四、六为清洁日,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经主管检查后合格方可下班。
第十五条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严格按照安全规
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
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十七条 各部门主管,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
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第十八条 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
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
第十九条 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
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 本厂工人与外人打架, 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 均属刑事犯罪, 本厂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违犯本章第五、九、十、二十条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
处理。同时,并做开除出厂处理。
本制度于2011-12-20实施
天浩机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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