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修订我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成立新技术、新项目评审委员会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办公室设在科教科,XX任办公室主任。
评审委员会职责:
1、负责对各科申报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论证和审核工作;
2、负责对参加新技术、新项目的人员资质审核工作;
3、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新技术、新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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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现当新技术、新项目开展中因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时,立即责令中止此项技术;
6、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年终评审工作。
二、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
(一)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二)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三)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四)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五)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六)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认真填写《xx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科教科。
同时,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收费项目须向医院物价办、财务科申报审核,确定好收费项目后方可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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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
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
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5、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各种支撑条件;
6、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需的医疗仪器、药品等必须由医院统一购置。
(四)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需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证批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四、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流程:
(一)科教科对科室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xx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
2、申报新技术、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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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4、参加成员的科室、专业、职务、职称、相关研究业绩、分工及职责、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
5、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二)科教科审核符合条件的,交医院伦理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进行论证、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施行,并将伦理委员会意见、评审委员会意见记录在《xx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立项审批表》。
对于省卫计委、国家卫计委规定的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需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2009〕1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2015〕71号)、《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231号)的要求上报备案。
五、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流程:
(一)批准后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按计划具体实施,科教科负责协调和保障,以确保此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二)在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过程中,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及委托人的意见、在征得其同意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医师应当立即停止该项目的临床应用,并启动医疗技术风险处理预案、医疗技术损害处理预案等相应应急预案,科室主任立即向科教科报告。科教科根据实际情况报告新技术、新项目评审委员会,由新技术、新项目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启动新技术、新项目中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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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该项技术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发生变动或者主要设备、设施及其它关键辅助支持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的;
2、发生与该项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
3、发现该项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的;
4、发现该项技术存在伦理道德缺陷的。
六、新技术、新项目监督管理流程:
(一)科教科做为主管部门,对于全院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和评价,制定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档案,对全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督促相关科室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将医疗技术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二)科教科定期追踪项目进展情况,对其疗效、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进行分析评估。
(三)新技术、新项目时限周期一般情况下为一年,起始时间从医院批准之日起计算。
每季度科室向医务科上交xx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季度工作报告表,内容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安全性、有效性等。
(四)各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向科教科汇报,周期满后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情况做出书面汇总,填写《xx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于医疗安全好、有效性好,具有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一类新技术、新项目将不再纳入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列为常规技术管理,科室可继续开展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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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新技术、新项目的中止流程:
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2、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3、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4、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5、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6、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各科室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未在规定时间上报年度工作报告的,视为放弃本年度新技术、新项目评奖。
九、各科室严禁未经审批自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否则,将视作违规操作,由此引起的医疗或医学伦理上的缺陷、纠纷、事故将由当事人及其科室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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